2月15日0时至12时,云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新增确诊病例为零。
全省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除治愈出院者外,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现有危重2例,重症13例,治愈出院42例,疑似病例87例,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人,无死亡病例。
确诊病例中,昆明市48例、昭通市25例、西双版纳州15例、玉溪市14例、曲靖市13例、大理州13例、保山市9例、红河州8例、丽江市7例、德宏州5例、楚雄州4例、普洱市4例、文山州2例、临沧市1例。
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特别提醒:疫情防控处于最关键时期,特别需要您的参与:戴口罩、勤洗手、少出门、常通风、不聚会。居家请做好健康监测,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及呼吸困难等症状时,请尽快就近就诊。我们万众一心,必将战胜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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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六部门联合印发“九条措施”
激励关爱抗疫一线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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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4日,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激励关爱广大人才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九条措施》的通知,激励广大人才特别是医务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和科研人员在抗击疫情一线担当作为。
通知明确,对在一线参加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工作的人才,在申报、评审、聘任高一级职称时给予优先。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时,可适当降低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成绩。因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工作表现突出,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记功以上奖励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审、优先聘用。
对我省赴湖北省支援疫情防控的人才,通知明确,在申报(报考)高一级职称(资格)时,可放宽履职年限1年。卫生技术人员免试当年度高级卫生专业技术实践能力考试,并视同具备所申报(报考)职称(资格)规定的基层服务、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工作经历和当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学分。派出援助前取得相应职称(资格)但未聘用在相应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从选派之日起,用人单位可不受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限制先行聘任,逐步消化。赴湖北省支援人才在任务完成后,参照省委联系专家标准,安排集中性休假疗养和体检。
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人才在申报人才项目时给予倾斜。通知明确,符合国贴、省贴、省突、云南省“万人计划”、云南省“两类人才”申报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或推荐,表现突出且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优先推荐参加“西部之光”“基层人才对口培养”等培训项目。对疫情防控科研攻关项目,按应急立项程序给予支持。
通知还指出,在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工作中承担对外援助、在本地区疫情防控和疫病救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医疗和公共卫生事业单位,可以适当提高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核增不纳入基数的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对表现突出的人才及时给予表彰奖励,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各级党委联系专家队伍进行联系服务,同时要及时发现、总结和宣传广大人才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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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从严从快惩处涉疫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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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日下午,云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场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强与省级政法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快诉讼进程,从严从快惩处涉疫犯罪。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滕鹏楚表示,随着人员流动加大和企业复工复产,防疫形势更加复杂严峻。我省已经出现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如景洪市郦某某拒绝强制隔离治疗,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已被刑事拘留。现实需要人民法院对此类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依法进行及时有效的严厉打击。
此外,全省也出现了不同类型的涉疫犯罪案件,如妨害公务、扰乱社会秩序、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利用疫情进行诈骗等,对于这些犯罪,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体现从严的刑事政策要求,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服务。
下一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加强与省级政法各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加快诉讼进程,从严从快惩处涉疫犯罪。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沈曙昆表示:截至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和介入涉疫情案件23件25人,其中刑事案件15件16人,治安处罚案件8件9人。省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2件,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15件,批准逮捕2名涉案人员。所有案件均由各级院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承办,并报上级院统一把关。此外,全省检察机关已立办涉医疗废物及废弃口罩、走私、贩卖、非法捕杀野生动物、食品安全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72件。
各地检察机关已先后与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制发了相关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建立了相关工作机制,及时查办了一批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侵害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人身权利和公民财产权利的违法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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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选择和使用的正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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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自云南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云南日报、春城晚报等
责编:赵婷婷李春妮
视觉设计:张俊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