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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地震灾区交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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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地震灾区交通管制通告

为确保普洱市景谷县“10.7”地震灾区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条规定及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要求,普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对地震灾区有关道路实行交通管制,并于10月08日上午发布《关于对景谷县地震灾区抢险救援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的通告(第一号)》。《通告》内容如下:


  一、管制时间:


  从年10月8日至抢险救灾任务完成为止。


  二、管制道路:

(一)国道线景谷县至临沧市普洱辖区路段;

(二)国道线宁洱县至景谷县路段;

(三)省道景大线镇沅县至景谷县路段;

(四)县乡道路景谷县永平镇至思茅区南屏镇整碗村路段;

(五)景谷县、宁洱县、镇沅县、医院沿线救援通道;

(六)磨思高速公路宁洱、普洱北、刀光寨收费站口。


  三、管制要求:


  (一)所有社会无关车辆请主动绕行,避开管制线路;


  (二)所有在以上道路行驶车辆应主动避让抢险救灾车辆及车队;


  (三)所有前往灾区车辆,包括*警车辆必须服从公安交警和联合执勤的解放*、武警官兵的指挥疏导。

编辑整理:警小茜警小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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