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肥西县市场监管局获悉,3月15日下午,三河所执法人员在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位于三河镇东街的“绝味鸭脖”冷藏柜内品名为“招牌风味莲藕”、“招牌风味鸭舌”均已过期。
其中“招牌风味鸭舌”生产日期为年3月11号,保质期至年3月14日;“招牌风味莲藕”生产日期为年3月10号,保质期至年3月13日。该店内展示柜内尚有这两个品种食品在售。经查该店为加盟商,执法人员现场查扣过期食品1.千克,并对当事人的行为立案调查。
消费提醒
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
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
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
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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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源周贵娟记者: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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