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料:1949年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
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场毛泽东在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1949年9月,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于1949年9月21日至9月30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共产*及各民主*派、人民团体和无*派民主人士等单位的代表(含候补代表)共662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人民*协筹备会主任、中国共产*中央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向大会致开幕词,中国共产*代表刘少奇、特邀代表宋庆龄、中国国民*革命委员会代表何香凝、中国民主同盟代表张澜、中国人民解放区代表高岗、中国人民解放*代表陈毅、民主建国会代表*炎培、中华全国总工会代表李立三、*代表赛福鼎、特邀代表张治中及程潜、华侨代表司徒美堂等12人发表了演讲。会议听取了林伯渠代表筹备会所作的关于人民*协筹备工作的报告;谭平山所作的关于《中国人民*协组织法草案》起草经过和草案的特点;董必武所作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府组织法》的起草经过和草案;周恩来所作的关于起草《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经过和草案的特点。会议闭幕式上,朱德副主席致闭幕词。 这次会议代行了中国的立法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制定了《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府组织法》;决定了新中国的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都定于北平(1949年9月27日改名为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纪年采用公元,国歌未制定前以《义勇*进行曲》为国歌,国旗定为五星红旗。会议选出毛泽东为中央人民*府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为副主席,同时选举出了中央人民*府委员56人。会议还选出了由180人组成的*协第一届全国委员会。 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为五星红旗;国歌为《义勇*进行曲》;中华人民共和国定都北平,北平改名为北京;纪年采用世界公元;10月1日为国庆节。毛泽东在会议上宣布,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人民*协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会议还决定在北京天安门前建立人民英雄纪念碑,并于9月30日举行了奠基典礼,毛泽东主席宣读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碑文。 会议制定通过了中国人民*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使中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在组织上完备和固定下来。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协不再代行全国人大的职权,但作为中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存在,并在国家*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以及对外交往中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