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洱市年面向高校招引优秀毕业生,作为**储备人才重点培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引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
(二)“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洱市急需紧缺专业可适当放宽到非“双一流”大学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双一流”A类大学全日制优秀本科生。
招引对象不含定向生以及委培生。
二
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领导,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够积极主动服务普洱发展。
(二)有志从事**工作,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学习成绩优异,于年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6月24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下同),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6月2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在26周岁以下(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承诺在普洱服务期不少于7年(含试用期)。
中共*员(含中共预备*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在“双一流”大学或相当层次高校就读,担任过校级或院级主要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以上奖励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引进。到江城县、澜沧县、孟连县、西盟县工作的服务期减少1年并适当放宽年龄、毕业学校要求。
三
*策待遇
(一)岗位安排。聘用为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也可根据个人意愿到普洱市所属各层级国有企业工作。入职后达到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的,可调任与所任职单位对应层级**机关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个人意愿,继续留在所任职事业单位或到普洱市所属各层级国有企业工作。
(二)安家补贴。博士研究生30万元,硕士研究生5万元,分5年平均拨付;本科生2万元,分2年平均拨付。
(三)编制专用。**储备人才首次入职事业单位所需事业编制,根据入职单位隶属关系由市、县(区)编制部门专项保障,不占所入职单位编制,编制专用、人走编收。在事业单位首次提拔任职的,不占单位职数。
(四)培养选拔。作为**领导干部储备人才和优秀年轻干部重点培养,有计划地组织参加各类培训、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优先选拔任用,特别优秀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任用。
(五)零门槛落户。可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
(六)住房支持。家庭及本人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的,可选择申请公租房或租房货币补贴。申请公租房的,可不审核财产和收入条件,给予优先安排,最长租住3年;申请租房补贴的,按每月元标准,补贴1年。公租房和租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购买普洱市辖区内商品住房的,由住建部门协调开发商给予普惠营销之外的购房优惠并优先选房,协调金融机构提供优惠便捷购房金融服务。
四
方式和程序
(一)*策宣讲。在北京、上海、重庆、成都、西安、昆明等地部分高校举行*策宣讲会,现场进行*策解答。*策宣讲会具体事宜通过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另行通知。
(二)发布公告。在各高校校内就业信息网站、云南网、普洱市人民*府网、普洱新闻网、普洱*建网、普洱日报及“普洱*建学习时”、“普洱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