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
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公布
普洱市纪委监委荣获“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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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全国文明单位评选自年开始,每三年评选一次,今年是第六届,授予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经济建设、*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的建设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这是国家级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最高奖项,同时是全社会文明风气的标杆。
占比!!!大数据告诉你荣誉来之不易,我们将倍加珍惜!
?本次全国获得此荣誉的机关单位和企业共计个,普洱市纪委监委是其中的1/;
?本次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的共计43个,普洱市纪委监委是其中的1/43;
?本次云南省获得此荣誉的单位共计69个,普洱市纪委监委是其中的1/69;
?本次云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占全国获奖单位4个,普洱市纪委监委是其中的1/4;
?本次普洱市获得此荣誉的单位共计4个,普洱市纪委监委是其中的1/4。
近年来,普洱市纪委监委严格遵循中央、省、市文明办文明创建工作标准,坚持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强化领导,注重教育,内优环境,外树形象,不断巩固提升文明创建的层次和水平,以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凝聚强大的精神动力,推动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
文明花开香满园,同心掬得满庭芳。普洱市纪委监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为创建的共同付出,终于为整个纪检监察大家庭添了一块闪亮的国字号招牌,这份荣誉的背后离不开每一个干部默默的付出,是机关上下勠力同心、共同奋斗、善作善成的结果,感谢每一个为之奋斗过的纪检监察人!
文明创建只有起点,
没有终点。
面对新的征程,
我们一直在路上!
(普纪宣)
来源:普洱纪检监察网
供稿:市纪委监委宣传部
编辑:马颖
审核:伍晓慧
终审:陈云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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