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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思茅城区遗体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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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殡葬改革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普洱市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普*办发〔〕68号)、《普洱市人民*府关于深化全市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实施意见》(普*发〔〕7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强化基本殡葬服务保障和行业监管,推动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普洱市人民*府的安排部署,思茅区人民*府将对思茅城区遗体告别活动场所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p>

一、年12月1日零时起,思茅城区内医疗服务机构太平间不再开展遗体告别活动;

二、年12月1日零时起,请思茅城区内需要举行遗体告别活动的丧属到市殡仪馆(莲花路17号)开展遗体告别活动,市殡仪馆设有守灵间和遗体告别厅供丧属使用。

三、遗体需外运到区外的,必须报经思茅区民*局批准后方可外运。

市殡仪馆联系人:高会波联系

市民*局联系人:刘勇联系

区民*局联系人:王豫生联系

特此通告

普洱市思茅区人民*府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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