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单位(职工):
为做好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我中心将于年6月30日-7月1日关账并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暂停及恢复时间
年6月30日至年7月1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贷款业务(含网上营业大厅、手机APP等网上渠道业务)。
年7月2日恢复业务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关账和暂停业务办理期间,分中心(市本级)、各驻县区办事处服务窗口照常接受咨询业务;
(二)6月30日前,因手续未完成导致不能放款的业务,须等到7月2日业务恢复后,方可继续进行贷款审批和发放;
(三)对有时效性要求的业务,在关账和暂停业务办理期间,相关时限将会顺延。
请各单位经办人员和缴存职工,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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