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自年秋季学期开始,云南省普洱市一所中学以是否购买平板电脑为依据,将新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分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个智慧班的名学生按照元/套标准购买平板电脑、配套设备及资源服务。目前,云南省政府第一时间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开展核查。普洱市责令停止违规行为,清退全部收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理应享受平等受教育的权利。打着教育信息化的旗号,以是否购买校方指定的平板电脑为标准进行分班,就是校方在利用自身地位进行“强买强卖”,完全违背教育的初衷,这种方式已不是简单的“吃相难看”足以形容。
义务教育具有公益性和免费性。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且不说开展信息化教学,平板电脑作为教学工具本就应该由校方提供,即使需要学生及其家庭配备相关设备,只要其所购买的平板电脑符合标准,去哪买、买什么品牌和型号,学生及其家长作为消费者都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据悉,普洱市有关部门已督促该校向名学生退还了全部违规收费,合计.46万元。如此庞大的金额,说明此前该校并未充分理解义务教育的内涵,其做法有悖义务教育公益性,同时也加重了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
更何况,校方不惜以此低级手法变相强制学生和家长购买平板电脑,背后所谓校企合作牵涉的利益不可忽视,是否存在利益输送,还需给公众一个详尽的答复。
类似事件不能只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才被“特事特办”,采购物资所谓尊重家长和学生的意见,也不能停留在原则性表述上。退钱不是终点,其中的校企合作存在什么问题必须追问,类似的校企合作必须杜绝。
(原标题:人民网评中学以买平板电脑定分班:不能只是退钱了事!)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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