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论坛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普洱市思茅区关于依法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 [复制链接]

1#
北京治疗白癜风最权威医院 htt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依法履行疫情信息

登记报告义务的通告

(第19号)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全区社会大局安全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依法履行疫情信息登记报告义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各级发布的防控疫情的决定、通告,自觉落实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村(社区)采取的有关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观察、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主动向所在村(社区)如实报告病情、旅居史、密切接触人员等有关情况,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谎报病情和旅居史,违反隔离、治疗有关规定,出入公共场所,参与人员聚集活动,故意传播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拒绝接受疫情防控点检测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疫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法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人员,引起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按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三、民宿和日租房、出租房等具有租赁性质的房屋出租人不按规定申报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相关信息的,宾馆、酒店、旅馆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相关信息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发现承租人、旅客来自疫情严重地区等信息未主动报告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四、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普洱市委市*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普洱市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普疫指〔〕16号)及《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规范企业复工复产的通告(第16号)》要求,切实履行谁用工谁负责主体责任,如实登记复工人员身份信息、旅居史、接触史,全员佩戴口罩,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发现疑似症状及时报告,对未按要求复工复产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自本通告发布之时起,截至年2月13日18:00时前,尚未登记报告有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史等在思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报告;本通告发布后符合上述情形的来思人员,必须在抵思最迟24小时内向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告。对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的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普洱市思茅区应对新型冠状病*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

年2月12日

看完文章的来这里集合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