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云南普洱市委宣传部遴选公务员公告1人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云组通〔〕41号)、《中共普洱市委组织部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普洱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普组发〔〕8号),经市委宣传部部务会研究,市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遴选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拟公开遴选公务员1名,从事新闻宣传岗位工作。具体详见《普洱市委宣传部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普洱市县(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的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在职在编人员。
注:普洱市属驻县(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报名。
三、遴选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上一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以及2年以上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年11月30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中共*员,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普洱市委宣传部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组织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涉及本次公开遴选的公告在普洱*建网及普洱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