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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提取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的办理。
二、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号令)
2.《资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资市住金委发[]2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策的通知》(资住金发[]10号)
4.《资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意见》(资住建发[]61号)
5.《资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资住金发[]20号)
三、申请条件
依据《资阳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实施意见》(资住建发[]61号),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加装电梯的项目,缴存职工及配偶即可申请。
四、提取范围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
五、申请材料
1、增设电梯材料:增设电梯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增设电梯审批文件,增设电梯协议书,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该户增设电梯实际支付资金的发票或收据。
2、身份材料:提取人身份证原件,若提取人为产权人配偶,需提供结婚证原件,若提取人与直系亲属共为房屋所有权人的需提供亲属关系材料。
3、收款银行材料:本人本地有效银行一类卡原件,外地卡需要开卡行银行联行号,以此确保提取资金正常划转。
六、提取额度和时间
职工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消费行为所支付的金额(不含*府补贴部分和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并且不超过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批准之日起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缴存人与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共为房屋所有权人需提取,有明确产权份额的,按明确的份额计算提取额,未明确产权份额的,按共有人平均份额计算提取额。一户有多人提取时,总提取额不得超过该用户实际出资额。
七、办理程序
1、职工将提取资料报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
2、公积金中心审核资料,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决定;
3、不准予提取的告知并退回,准予提取的划款至职工本人收款账户。
八、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合规1个工作日内办结;需对申请材料进一步核查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九、办理结果形式
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取款人签字确认,划拨资金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十、办理时间、地点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30-17:00。
办理地点:资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窗口。
十一、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联系方式
1、联系
市*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雁江区*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
安岳管理部:-
乐至管理部:-
2、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