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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总体实施指南》
根据市应急委重点工作安排,市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写了《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总体实施指南》(以下简称《总体指南》)。经市*府批复同意,年6月22日,市应急委印发施行。
“++N”体系
第一个“”,指《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办法》;
第二个“”,指《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总体实施指南》;
“N”指专项指南体系。专项指南体系是一个完整开放的体系,按照“分类分级、条块结合、突出重点”原则构建,共三大板块:第一板块针对“条”,设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四大类指南,可纵向向下延伸拓展;第二板块针对“块”,主要是行*区、重点功能区等区域综合指南;第三板块突出防控重点,设置重要时期、重要设施目标及非常规类分指南(备注:非常规类,主要指多灾、巨灾、新型风险以及需要重点防控的其它风险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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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总体指南是风险管理工作的技术总纲,突出大安全思维、首都定位和综合风险管理,侧重解决技术问题,同时对各系统、行业、领域、区域的具体管理问题作了规范。
《总体指南》共四部分。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适应范围,工作原则,建立了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指南体系框架,形成基于四大类突发事件的“层次清晰、重点突出、开放融合”技术体系。
第二章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对标ISO国际标准,更新了风险管理工作流程,细化完善了风险管理各环节的内容,丰富了风险控制的内容与手段,建立了分类分级风险防控体系,提出了综合风险防控策略和措施,提出了风险分析与评价方法、风险管控机制与措施等。
第三章附则,主要规范了风险管理报告撰写,明确了施行时间等事项。
附件,主要提供了风险识别建议清单、风险评估常用方法以及相关工作表示例。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规范、指导市级各部门,各区人民*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北京市重点站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各单位)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本实施指南为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提供全过程指导,并建立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指南体系框架(以下简称指南体系)。指南体系主要包括:()总体实施指南;(2)自然灾害类、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事件类、社会安全事件类等分指南,区域综合类分指南,重要时期、重要设施目标及非常规类分指南;
各分指南涉及的标准、规范等文件。指南体系结构图见附件。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指导各单位开展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市级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完善相应分指南体系框架,衔接编制相应分指南和标准、规范等文件,建立健全指南体系。各单位应结合本系统、本领域、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和专业特点,细化风险管理工作流程和内容,制定完善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年—年)》《北京市人民*府关于加强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标准《风险管理术语》(GB/T—)《风险管理原则与实施指南》(GB/T—)及《风险管理风险评估技术》(GB/T—20),借鉴北京重大活动期间城市公共安全风险评估控制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参考国际标准化组织《RiskManagement—Guidelines》(ISO:)等编制。
三、术语定义
公共安全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风险管理:是指通过系统识别和科学分析可能存在的风险,
明确责任主体与防控对策,采取综合应对措施的全周期动态管理活动。
风险源:是指可能单独或共同引发风险的要素,可以是有形的,也可以是无形的,包括各类风险点、危险源、薄弱环节、管理漏洞等。
四、工作原则
风险管理工作要按照*委领导、*府负责、社会参与、系统治理、综合防控的原则,坚持首善标准,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协调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边评估、边控制”,并落实以下具体要求:
(一)科学性。加强突发事件发生机理研究,科学认识风险规律,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总结经验教训,健全管理机制和技术标准规范;依据指南体系,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作用,科学规范开展工作;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手段,提高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系统性。风险管理要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发展等各环节;风险管理是整个组织的共同任务,要融入组织管理全过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充分考虑风险要素之间的关联关系和次生、衍生影响,系统分析,综合施策。
(三)实效性。以有效控制和减轻风险为最终目的,实施全周期管理,防止重评轻管等问题;结合实际,科学确定防控策略和优先次序,合理分配资源,突出重大风险防控;针对具体风险,因地制宜采取应对措施,防止生搬硬套。
(四)动态性。在常态化风险管理过程中,加强风险监测研判,针对风险因素的动态变化,相应调整风险管理策略、防控重点和措施;结合风险管理工作实践,不断优化风险防控策略和措施;加强新兴风险的早期识别与规律预测,提高风险预判与防控能力。
(五)协同性。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建立健全联防联控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内外协作,推动风险管理由专项向综合、由零散向系统转变;加强信息沟通共享,充分听取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建议,注重社会协同共治。
第二章风险管理工作流程
风险管理工作包括计划和准备、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更新和风险沟通等环节。其中,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和风险评价。风险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如下:
第一节计划和准备
计划和准备是风险管理工作的基础,是风险管理有序有效进行的保证。要坚持底线思维,把握外部环境变化,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开展技术和数据准备等。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单位依据《北京市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办法》和市委、市*府、市应急委相关工作安排,结合自身职责和工作实际,确定风险管理对象、覆盖地域和时间范围,明确工作具体目标、任务。
二、制定工作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风险管理工作机制,成立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明确具体负责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工作的部门,确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单位应依据日常工作职责和总体任务,制定工作规则,细化分工,明确单位内部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任务。单位内部负责统筹协调风险管理工作的部门,要加强单位内部协调以及与其他单位的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职责缺位、模糊、交叉等问题。
(三)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要求,围绕目标任务,编制进度安排和经费预算,明确实施程序、重要节点、阶段性成果和保障措施。
(四)建立保密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加强保密管理,建立权责明晰、程序规范、监督有力的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强化敏感和涉密数据管理,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数据信息安全。
(五)做好审批及培训。风险管理工作方案应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组织有关管理和技术人员学习培训后实施。
三、做好技术准备和数据准备
依托指南体系,梳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数据资料和经验做法,选择和确定风险辨识建议清单,以及制定风险准则的依据,确定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的方法路径,收集历史数据资料,制定或细化调研表格、风险清单和风险报告样式等。
风险评估常用方法见附件2。
第二节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是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描述和科学预判,确定影响因素、影响范围、风险源、潜在后果等,形成全面的风险识别清单的工作过程。
一、风险识别内容
(一)可能出现的风险。列举风险事件及可能出现的不利后果、主要承载对象,细化风险事件的具体形态和情况,明确其所属的系统、领域、行业、地区以及风险类型。
(二)引发风险的因素。包括可能导致风险事件发生的人、物、环境、管理等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指人的行为,包括活动中的违章违规施工作业、误操作行为以及恶意破坏、煽动组织等;当风险的承载对象为人员本身时,通常还包括人员的身体健康、心理状况、年龄性别等因素。
物的因素:主要指物所处的状态,包括建筑、设施、设备等物理性能的缺陷、老化,缺少防护装置,处于敏感或危险区域,设防水平低等。
环境因素:包括自然条件、社会情形、国内外局势等外部宏观环境因素,以及风险发生地(区域)周边场所、生态、有害因素等局部环境因素。
管理因素:主要包括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执行落实与监督检查,以及各方面的组织管理及应急管理等。
(三)风险发生的时空特征。考虑风险的类别属性特征,以及风险识别颗粒度的需要,分析风险发生的时间、环节和区域。
(四)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分析风险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和次生、衍生事件,以及影响对象、影响方式等,包括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影响、*治影响、社会影响、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