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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轨道交通高铁子女入学住房保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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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年)意见建议的公告规划主要阐明全省“十四五”时期到年城镇化的发展思路、主要目标、战略任务和改革举措公告全文较长对内容进行了部分摘录

城镇化是云南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城镇化既是增投资、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金结合点,也是云南未来经济增长的最大潜力所在。据专家测算,每增加1个城镇人口,可增加约10万元的投资和2.5万元的消费,预计“十四五”期间将拉动约1.2万亿元的投资和消费。

展望年云南省将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主要目标

到年

全省新型城镇化发展取得新成效

努力实现

“一个全面提速、一个基本形成、四个显著提升”

的发展目标

一个全面提速:城镇化发展全面提速。城镇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吸引力显著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全面加速,现有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镇,全面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比年提高10个百分点,与全国城镇化发展水平的差距显著缩小。

一个基本形成:“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空间格局基本形成。滇中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滇中城市群集聚全省60%的城镇人口、68%的地区生产总值。沿边城镇带加快形成,成为我省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的前沿和窗口。滇东北开发加快推进,成为脱贫致富示范区、生态保护修复排头兵、开发开放新高地。滇西交通大环线全面建成,各州(市)优势互补、联动一体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四个显著提升:

——城市品质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全部常住人口,市*基础设施功能显著增强。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全面完成,城市更新进入常态化。城市交通拥堵和停车难的问题基本解决。城市内涝和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彻底解决城市水源地不足、供水紧张问题。城市文脉得到有效保护和传承、特色风貌得到充分彰显。绿色城市建设加快推进。

——产业支撑能力显著提升。城市经济蓬勃发展,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五个万亿八个千亿级产业加快发展,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优势更加凸显。城镇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数字城市建设成效显著。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潜力充分发挥,实现“产、城、人”融合协调发展。

——城乡融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城镇落户限制全面取消,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人地钱”挂钩机制全面建立,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形成。居民收入加快增长,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比重明显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缩小到2.7:1。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显著扩大,比重达30%。

——城市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城市治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牢固,市民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身心健康素质和法治素养明显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应急能力显著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城市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年远景目标空间格局

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昆明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为引领、以都市圈为核心、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以县城为重要载体,推动形成“滇中崛起、沿边开放、滇东北开发、滇西一体化”的新型城镇化空间格局。

滇东北开发

充分发挥滇东北地处滇川黔交界,长江经济带上游和紧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区位优势,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打通通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省级通道为重点开发滇东北地区。

一、空间范围以昭阳城区(含靖安新区)、鲁甸县城为重点,覆盖昭通市其他地区。

二、发展重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建好用好“找*府”APP救助平台,确保产业帮扶全覆盖、集体经济全覆盖、培训就业全覆盖。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扶持后续产业发展,加强社区管理,抓好就业帮扶。

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组织化程度,加强劳动力培训,实施“人才回流”计划。

加快滇东北开发开放。加快打造绿色有机农业基地,推进工业振兴。高水平建设昭鲁中心城市,推进昭阳、鲁甸一体化发展。加快县城建设改造,推进镇雄、水富两个重要节点城市建设。

加强特色集镇建设。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快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全面加强以金沙江为重点的三大水系流域生态保护治理,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快退化草原恢复治理和湿地保护。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稳步实施避险搬迁和生态移民搬迁。

01

严格限制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严格限制新建米以上建筑,除昆明市以外,各地原则上不得新建米以上建筑,确需新建的,应充分论证,并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中小城市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县城新建住宅要以多层为主,6层及以下住宅建筑面积占比应不低于70%,县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过18层。

02

强化规划实施管控强化规划的严肃性、约束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经依法批准的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严控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设立,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建设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理。严守“三区三线”划定,加强规划实施全过程监督,城镇新增建设项目必须纳入规划进行管控,对城市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城市重点地段建筑、城市大型项目建设实施规划建设重点管控,决不让任何一个新增项目脱离规划管控,决不让任何一间新建民房散落在规划以外。

03

深化完善全省城镇地区户口迁移*策,全面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简化户籍迁移手续,加强落户*策宣传,全面推行线上申请审核,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推动实现居住证制度对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的全覆盖,提高居住证发证量和含金量,推动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城镇常住人口就业、教育、医疗、社保、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探索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策措施,促进居住证制度和户籍制度有机融合并轨。

04

推动人口就地就近实现城镇化以都市圈、城市群、沿边城镇和县城为重点,优化行*区划设置,有序推进“县改市(区)”“乡改镇”“镇改街道”。推进新区、开发区等功能区纳入或有序转为城市行*区,严格限制将距离主城区较远、与主城区经济联系较弱的县(市)改区。顺应农民日益增加到县城安家就业需求,补齐县城城镇化短板弱项,增强县城的综合承载力,推动县城吸纳更多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全面改善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基础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实现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

05

积极拓宽就业领域,创造更多灵活就业机会,激发劳动者创业活力和创新潜能,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个体经营发展,支持发展各类特色小店,对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和开办小微企业的,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策支持。推动保洁绿化、批发零售、建筑装修等行业就业提质扩容,增强养老、托幼、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等社区服务业的吸纳就业能力。

06

因地制宜增加城市居住用地比例,保障与城市人口规模需求相适应的保障性住房、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及菜市场、停车场等民生类设施用地供应。统筹地上地下空间开发,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交通枢纽等公共空间土地综合开发利用模式和供地方式,推进建设用地的多功能立体开发和复合利用。统筹城市新区各功能区用地,推动新城新区工业、商务、文教、生活、行*及交通等功能科学衔接与混合嵌套,鼓励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促进人口集中、产业集聚、用地集约。

07

全省每个县城至少打造1条特色鲜明、主题突出的主题街区,通过植入文化传承、艺术设计、市场创意、亲子体验等业态,丰富主题街区文化内涵,提升促进消费。推动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建设消费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文化时尚中心等。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提供多元、个性、特色消费产品,促进时尚、创意等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提升夜间经济对消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08

提高城市通达水平。织密高速公路和铁路网,加快推进县域高速公路“能通全通”工程,大力推进沿边高速建设,加快国家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瓶颈路段扩能改造和省际待贯通路段建设,推动高速公路基本覆盖县级以上城市。持续抓好渝昆、丽香、大瑞、玉磨、弥蒙在建干线铁路建设,提前开展纳入国家规划铁路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动大丽攀、沿边、保泸、临清、攀昭毕、滇藏等铁路开工建设。加快实施铁路“补网提速”工程,推动普速铁路基本覆盖全省州(市),高铁站点覆盖更多城市。

09

优化市域道路结构,加密路网密度,修复城区破损、坑洼路面,全面消除城镇内“断头路”。鼓励保山、大理、昭通、蒙自等区域性中心城市超前谋划布局,建设城市轨道交通。立足满足出行停车需求,支持城镇居住社区、棚改区、老旧小区、开发区、综合交通枢纽等建设停车设施,鼓励立体停车场(库)、机械式停车库及停车信息平台建设,科学制定停车收费*策,以价格调节方式提高停车设施资源利用水平,缓解“停车难”的问题。公共停车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车位不低于10%。打通交通拥堵节点,各级城市根据城市实际需要规划建设绕城路,推动高速公路与城市绕城干道有效衔接,分散进出城和过境交通压力。推动高速公路收费站外迁,解决交通节点“锁喉”造成的进出城交通拥堵。推动智慧公路建设,按照全国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探索推进高速公路自由流收费。每个县(市、区)原则具备2个以上高速公路出入口,加强城市出入口的道路整治和环境提升改造工作,彻底消除县城出入口“堵、乱、脏、窄”现象。

10

保障城镇能源供应安全加强城镇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供应设施建设,到年,城镇供电更加安全稳定可靠。加快天然气输送网络建设,以中缅天然气管道为依托,建设覆盖全省各州(市)的支线管道。新建城市新区、住宅小区及公共服务设施应同步建设燃气管网设施,鼓励在商业中心、医院、物流园区等制冷供暖集中区推广燃气空调。因地制宜使用天然气替代传统采暖方式,鼓励迪庆、昭通等地区采用天然气取暖,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提供个性化供暖供给。

11

州(市)*府所在地城市分别建成1座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处理和有害垃圾、厨余垃圾(湿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加强城镇环卫保洁工作,实现城镇道路清洁变扫为吸、变扫为洗,提高城镇重点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率。建设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干净卫生的城镇公共厕所。

12

完善教育设施以保障进城务工人员与城镇居民平等享受教育资源为目的,以提高教育质量为重点,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求纳入城镇教育资源规划,合理布局建设与城镇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教育设施。

严格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制度,合理布局和建设幼儿园,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按照城镇5分钟社区生活圈配套建设幼儿园,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城镇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学需求。

坚持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两为主”*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各级财*保障范畴,按学龄人口分布状况及其变动趋势,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教师编制,落实经费保障要求,确保每个随迁子女能够在流入地享有平等受教育权利。

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导向,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鼓励建立学校联盟,推动优质教育学校开设分校、集团化办学,扩大优质学校覆盖面,促进义务教育优质资源均衡配置。

健全完善随迁子女异地升学考试制度,探索建立以本地学籍、居住年限、连续受教育年限等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院校“双高”建设(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建立普职教育融通机制,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强中高等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建设,探索新型学徒制试点,推行“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加快培育“教师+技师”等双师型师资队伍,建立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提升高等教育质量、规模,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完善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实现16个州(市)高等学校全覆盖、本科教育资源全覆盖。推进公办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

13

坚持分级诊疗、小病不出社区的导向,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全省基本形成城镇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合格的全科医生,1名公共卫生医师,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儿科保健等专科诊疗。医院在县域医疗服务体系中的龙头和核心作用,提升综合诊疗和服务水平,实现县域居民常见病、多发病、急性病等就近诊疗。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省级疾控中心建成区域性国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昭通、保山、红河、普洱、大理、临沧6个州(市)疾控中心建成区域性疾控中心。到年,基本建成心血管、呼吸、肿瘤3个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和滇东北、曲靖、滇南、滇西4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

14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以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实行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并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满足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每年将1/3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用于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实现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与本地户籍居民在公租房申请条件和审核流程等方面一视同仁。

因城施策,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完善长租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加强房地产金融调控,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大城市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开展省级住房租赁试点。

持续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探索发展共有产权房,鼓励通过用人单位自建以及依托市场租赁、建立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公积金制度、购房税费减免、强化房贷金融支持等方式,确保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制定公平合理、公开透明的保障性住房配租*策和监管程序,严格准入和退出制度,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处理好基本保障和非基本保障的关系,完善住房保障方式。支持自住型、改善型住房建设,优先满足城镇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需求,积极支持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额度。

15

加强“一老一小”保障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策,促进生育*策与相关经济社会*策配套衔接。加强“一老一小”保障,推动城市公共设施适老化适幼化改造,提升城镇社区养老服务、托幼设施水平,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托幼服务体系。

新建居住区要根据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托幼机构,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16

推进人文城市建设发掘城市历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资源,强化文化传承创新,把城市建设成为历史底蕴厚重、时代特色鲜明的人文魅力空间。以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昆明、大理、丽江、建水、巍山、会泽、通海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香格里拉、剑川、漾濞、腾冲、保山、孟连、石屏、广南、威信等为重点,充分发挥城市人文资源和历史积淀优势,加强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利用,强化文化传承与城市特色塑造,全面提升历史文化名城品牌吸引力。全面推进城镇文体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镇体育公园、公共体育场馆、文化馆、博物馆(含民办博物馆)、图书馆、足球场、篮球场、健身步道等文体设施建设,满足群众文化和体育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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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的壁垒。激励城市人才入乡创业兴业,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入乡。

18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科学配置和整合义务教育资源,统筹教师编制配置和跨区调整,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乡村教师差别化待遇,推动职称评定和工资待遇等向乡村岗位倾斜,激励优质教师扎根乡村,推进优质资源向农村学校流动。改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条件,增加乡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每个乡镇建设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

19

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把城市精细化管理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把精细化管理融入到规划、建设、管理、执法等城市工作各环节。通过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提高精细化水平,绣出城市的品质品牌。强化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治理,以疏堵结合的方式,治理、根除重点区域、城市窗口和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车站、广场等人流集中场所的占道经营、露天烧烤、乱摆乱设、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合理设置、有序管理方便生活的自由市场、流动摊点等经营场所和网点。集中整治临街建筑的乱吊、乱挂,屋顶违法乱搭、乱建,建筑立面破旧、污损和商店招牌、餐饮企业油烟设施、绿化不规范等行为。及时清理箱体、线杆等市*设施表面的乱贴乱画、乱扯乱挂等杂物。

依法全面拆除违法建筑,对各类新增违法建设实行零容忍。完善道路交通标识、标牌,开展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综合整治行动,综合治理非法占道停车。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加快解决小区停车、绿化、消防安全、应急维修管理不到位和噪音扰民等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规范城市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严格执法监督,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

20

推动按照城市常住人口规模配置公共资源。简化行*层级,探索市直管街道、市辖区直管社区,实行扁平化管理。优化*府机构配置,因地制宜引导城市*府按照大部门制要求加大机构整合力度,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科学配备、动态调整人员编制,优先满足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领域用编需求,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健全城市综合管理综合执法机制,强化市*、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明确执法权益和行为规范,提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水平。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赋予街道综合管理权、统筹协调权和应急处理权,因地制宜依法赋予街道行*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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