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爱国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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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国贼”,这是一个今年上流行的新词。
乍看之下,觉得不可思议,既然“爱国”,怎么又称之为“贼”呢?既然称“贼”,当是“卖国”才是呀。所以,这“爱国贼”三字一出现,就狠狠地抓住了笔者的眼球。于是细细思索了一番,得出了如下一段文字。
据此词的发明者解释,“爱国贼”是指那些打着爱国旗号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人。此番解释真是绝妙。
如今中国挂羊头卖狗肉者多了,最让人趋之若鹜的“羊头”,当属“爱国”也。自去年金融危机以来,各种爱国的论调,可说是此起彼伏,蔚为大观。房地产市场低迷,有专家和官员,当然还有房地产商,他们就开始振臂高呼:买房就是爱国!暗下之意当然就是,不买房就是不爱国。如此看来,在我们中国“爱国”者真还是少数,除了那些官员、老板、专家、学者,还有明星们,他们还有资格可以“爱国”外,一般的老百姓就无缘“爱国”了。
还仿佛记得,公务员加薪的一条理由也是“爱国”。曰:公务员提高了工资待遇,可以高薪防腐,可以刺激消费,可以拉动内需。这些听起来都很合理,似乎还真是那么一回事儿。不过,又有一大群人要排除在“爱国”者之外了。金融危机遍及世界,影响中国,大批企业或停产或倒闭、破产,导致大批农民工失业。幸存的企业则紧缩“薪根”,致使企业员工在物价飞涨的环境中,仍然捏着那不厚还薄的工资,过着抱残守缺的小日子。如此情景之下,他们就只有将“爱国”的重任,交给公务员和那些有产阶层去担当。寄语公务员:天降“爱国”大任,任重道远,好自为之吧。
正因为在我们泱泱大国之中,“爱国”者尚属小数,所以就很有必要需要“爱国”者们发出“爱国”的声音来。于是,今年“两会”上“爱国”的提案和建议,大行其道。上有人评出了“十大雷人提案”,诸如发行千元大钞、恢复繁体字、西安申奥、修改国歌、斗鸡博彩、改中华元、设学士后、开展爱国消费运动等等,无不是以“爱国”的名义为前提。由此可见,条条大道通“爱国”。可惜的是,我们普通老百姓并非不爱国,而是普遍缺少足以“爱国”的经济基础。试想想,刚够吃喝拉撒,连儿女上学的钱都没着落,又如何积极主动、广泛深入地投入到“爱国消费运动”中去?非不为,是不能也。奈何?
当然,笔者并非说上述“爱国”者就是“贼”。因为不管其言论如何雷人,但毕竟其爱国之心是真,之所以其言雷人,皆因思维方式、言论场合以及身份特殊之故,我们尽可一笑而过,勿需深究。
若要论真正的“爱国贼”,应该另有其人。就在前些天,笔者在上读到一则《湖南一官员奢侈消费清单曝光每月10天忙接待》的新闻,据新闻说此官员为湖南某地级市广电局长,二张清单共涉及时间4个月,消费总额达47087元。消费项目基本就是“足浴中心”、“餐厅包厢”、“西餐厅”、“水疗中心”和“其他”之类。而局长在其中的三个月里,就参与了大约30次,平均每月有10天时间在忙于“接待”,享受公款消费。
笔者认为,这位“某局长”才是典型的“爱国贼”。他打着堂而皇之的“工作”名义,貌似在为国为民为事业操劳,实则是尸位素餐、中饱私囊,无异于祸国殃民。
早些年曾在乡下听农民说过这样一句话:“我们宁愿乡镇干部白拿工资,也不愿意他们工作。”言下之意是,一个干部白拿工资,农民们每月损失也就千来元,如果“工作”的话,吃喝玩乐、贪污受贿,外加“瞎折腾”,导致的损失又何止千来元?这既是一种无奈,又是一个黑色幽默,可叹的是,竟然成为了我们中国一大顽固的特色。
在当下中国,“爱国贼”较之“卖国贼”危害更大。“卖国贼”毕竟是极少数,一旦抓住了尽可一关或一杀了之。可相对来说,“爱国贼”却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更为棘手的是他们都还打着“爱国”的旗号。更甚的是,有些说是腐败吧,按律又论不上,要查处吧还真的力不从心。所以“爱国贼”大行其道,以至于猖决成尾大难掉之势。
说穿了,“爱国贼”实际上就是一种“亚腐败”,有如千里之堤上的蚁穴,看似不起眼,然而危害却大得难以估量。现在,是该到了治一治“爱国贼”的时候了!文/文谭居士彭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