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人民*府办公室
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凉府办函〔〕25号
各县(市)人民*府,州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5号)精神和《凉山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订)》规定,经州*府批准,现将我州年部分节假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六、火把节
7月26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至8月日放假调休,共7天。8月3日(星期六)、8月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年部分节假日安排,州*府办不再另行发文通知,请严格遵照执行。
凉山州人民*府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府办公室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各县市人民*府,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5号)精神,结合《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关于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传统节日彝族年实行放假制度的决定》等有关规定,为便于各县市、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有关工作,经州人民*府同意,现将年元旦、春节、清明节、自治州成立纪念日、劳动节、端午节、火把节、中秋节、国庆节和彝族年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七、火把节:7月25日至29日放假,共5天。其中,7月25日(星期四)、7月26日(星期五)、7月27日(星期六)为法定假日,7月29日(星期一)补休。
楚雄州人民*府办公室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府网、楚雄彝族自治州*府网
编辑:吉觉佳佳
策划:阿叫拉诺
主编:吉觉佳佳
编辑:吉克伍佳阿呷以布张绍海
主办:彝新网
法律顾问:云南德勒律师事务所张忠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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