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为落实中央生猪稳产保供*策,新建、扩建规模猪场较多,为引导新建、扩建猪场及时配套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通过合理模式实现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落实“种养结合”,进一步巩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成果,现公开向社会遴选建设一个大型猪场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点,通过示范点良好的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经验、经济和生态效益,辐射带动规模猪场全面落实粪污资源化综合,发展生态产业,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是农业农村部直联直报系统内备案的生猪养殖场;
(二)养殖规模为生猪存栏头以上;
(三)已办理环评备案或环评审批;
(四)有足够的消纳土地(每5头猪1亩地以上);
(五)年10月底前已建成投产;
(六)采用干湿分离、沼气利用、种养结合等模式,实现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
(七)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无违反《动物防疫法》等违法纪录。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与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的雨污分流,沼气池、储液池、堆粪棚、发酵床、沼气发电机房等设施建设;粪污和沼液输送管道、刮粪机、发电机、翻堆机、排污泵等粪污利用设备的购置安装等。
三、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实施期为:年11月—年1月。
四、扶持形式
(一)项目补助资金共68万元,按“以奖代补”的形式进行补助。
(二)项目建设单位申报财*项目资金用于基建类建设内容的,要委托有资质设计和预算机构进行设计和预算。项目竣工后需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建设合同、建设资金预算书和结算书、土建内容的建设简易平面图以及项目建设照片、发票以及验收表等。用于采购安装设施类建设内容,项目竣工后提交购销合同、发票、设施设备照片和项目验收表等。
(三)项目建设单位将有关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有关报账材料送市财*局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五、项目申报
申报程序:实施主体自主申报,按附件填写项目申报书,提交有关申报材料。
项目评审:由阳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集中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六、材料报送
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印章,一式3份。
材料受理:各项目申报单位请于年12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送阳春市农业农村局畜牧与饲料股。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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