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在审理申请人佟绍梅、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提出的执行转破产清算审查一案中,于年3月27日通过本院网站发出《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邀请社会中介机构竞选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公告》,截止该公告载明申报期限截至时间年4月10日上午11:00时,本院共收到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云南慧申律师事务所提交的申报书。年4月12日,经本院评审小组(审判委员会)按照两家申报事务所提交的申报书申报内容,从规模实力、经验业绩、团队设置、工作计划、管理建议、经费保障、报价方案、主观态度、履职评价、在办破产案件数量与进程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为申请人佟绍梅、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提出的对景谷泰毓建材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一案的管理人。
特此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年4月12日
景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