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生态环境和森林安全,根据《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思茅区人民*府批准,思茅镇人民*府计划在箐门口村大山、凹寨、老纸厂、汇马河、新寨、大荒地小组、三家村坡脚小组等区域实施无人飞机喷药防治*脊竹蝗灾害。为确保防治区域内居民在飞防作业期间生产生活安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
第一阶段为期一周,时间为年8月2日至8日8:00—18:00(如下雨则机动调整),第二阶段时间视防治情况另行发布。
二、飞防区域
箐门口村大山、凹寨、老纸厂、汇马河、新寨、大荒地小组一带,三家村坡脚小组一带。
三、注意事项
(一)飞防作业时段内,禁止无关人员在飞防区域内活动,确保人身安全。
(二)飞防作业时段内,禁止一周内采摘在飞防区域一切可食用的野生植物如蕨菜、野果、菌类和茶叶等。
(三)该药对蜂、蚕有一定危害,养蜂、养蚕者必须提前撤离作业区2公里外,飞机防治结束一周后方可撤回。
(四)飞防用药系符合国家无公害标准的低*生物制剂,对人畜影响极小,对环境无污染,药物残留期为7天,飞防区域的群众不必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但为更安全起见,提醒农户将在外晾晒的食品收好。
(五)请飞防区域范围内的农户加强对饮用水源的管理。
(六)飞防作业时段内,所涉及村、组农户所放养的鸡、鸭、鹅、羊、马等牲畜要求圈养,禁止在飞防区域进行放养。
(七)禁止其他一切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活动。
(八)违反本公告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后果自负,造成其它影响的,由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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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普洱市思茅区思茅镇人民*府
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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