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及对象
根据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对象: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二)“零就业家庭”成员,即家庭成员具有劳动能力且无一人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三)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即属于低保家庭成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
(四)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残疾人证》;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六)离校后连续失业6个月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
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人
招聘岗位:公共服务管理人员(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岗位职责:协助所在科室完成日常工作,服从科室负责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三
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来报名。
(一)报名时间:年2月24日—3月6日(周末、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教育科(四楼),-。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填写《年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申请表》1份。(敬请登录以下网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