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顺利通过市文明委的考评验收,获“-年度乐山市文明单位”光荣称号,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把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精神动力,把文化建设作为创建工作的致胜法宝,把优质业务服务水平作为创建工作的有效载体,坚持规范管理,坚持改革创新,坚持服务群众,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上级单位、社会各界及办事群众的一致好评。
下一步,中心将以获评乐山市文明单位为契机,继续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升服务质效,推动乐山公积金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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