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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1/6/7 13:19:00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小火亡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从即日起至年7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县(区)人民*府要组织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领导和监管责任,各乡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消防安全“敲门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二、排查范围:沿街门店、居民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三合一”场所、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小作坊、小公共娱乐场所、出租屋、农村住宅等人员工作、生活、生产场所。三、排查重点:居住场所是否存在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混合设置;工作、生产、生活场所内是否违规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违规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是否在楼梯间、过道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在室内充电;是否存在采用易燃夹芯彩钢板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建筑内违规住人;是否存在疏散通道、楼梯堆放易燃可燃杂物;疏散楼梯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是否保持完好有效或设置符合标准;电气线路是否存在私拉乱接使用,是否超负荷大功率电热器具、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是否存在建筑外墙违规设置广告牌、铁栅栏等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是否存在擅自增加居住人数,擅自转租、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结构;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按标准组建微型消防站或小型消防站,组织防火巡查检查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四、请各社会单位、场所和广大居民对照排查整治内容主动自检自查、自我整改,积极配合排查整治,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拨打电话举报,共同维护消防安全。五、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予以整改,由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普洱市消防安全委员会

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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