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件(来电79件、来信40件),涉及15个州(市);其中,昆明市49件,曲靖市16件,玉溪市、昭通市各9件,大理州8件,红河州7件,文山州5件,楚雄州、西双版纳州、临沧市各3件,丽江市、保山市各2件,普洱市、德宏州、怒江州各1件,迪庆州当日无举报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进行办理。
截至5月1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五批件(来电件、来信件);其中,昆明市件,曲靖市件,大理州件,昭通市件,玉溪市件,红河州99件,楚雄州86件,保山市84件,文山州78件,丽江市71件,西双版纳州48件,临沧市34件,迪庆州32件,普洱市29件,怒江州24件,德宏州23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9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