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镇第二小学招生简章
宁洱镇第二小学
欢迎您
一、基本原则
坚持阳光招生的原则;坚持*府对公办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原则;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行为,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就近入学。
二、招生办法
严格执行《云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以学生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制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全部入学、保证六年级学生全部升入七年级继续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特作如下规定。01
1.辖区范围内年满5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前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全部免试就近入园。(马路脚、大松树、民安蛮肥、人造板厂、虫胶厂、土城、那整、凤宁小区、卫国局、松香厂、水库脚、民主石桥寨新村、白家寨到中心小学入学。)2.辖区范围内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在户籍所在地全部免试就近入学,禁止不足龄儿童进入小学就读。(西萨、谦岗、宽宏、昆汤、白草地、硝井、马路脚、大松树、民安蛮肥、人造板厂,虫胶厂、土城、那整、金鸡硝水、温泉半箐、杨柳箐、*合、凤宁小区、卫国局、松香厂、水库脚、民主石桥寨、新村、白家寨到中心小学就读。)3.实行秋季招生制度。每个新学年开始前,镇人民*府向符合条件入学的义务教育一年级(年满六周岁)和(六年级毕业)的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我校及时做好新生入学的报名、登记工作,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4.入学新生须于新学年开学2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有关证明,于开学后2周内到学校办理延期注册手续。逾期1个月不办理入学手续的,由镇人民*府对新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责令限期办理入学手续,并进行批评教育。5.学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在每学年8月20日前完成学区内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并向新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发放《云南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名登记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
(2)儿童免疫接种证明。
6.进城务工子女到宁洱镇第二小学就读的需提供以下材料:(1)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接收)。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房屋租赁三年以上的租房协议。
(3)儿童免疫接种证;
7.宁洱镇第二小学所属辖区小学升初中免试到普洱中学初中部入学(宁洱镇第二小学的进城务工子女、随迁子女毕业生安排到宁洱镇第一中学就读)。8.西萨、谦岗、宽宏、昆汤、白草地、硝井、金鸡硝水、温泉半箐、杨柳箐、*合、般海户籍的6—12岁(8月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享有住校资格,幼儿班及其他户籍的一律不予办理住校手续。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年5月24日-年5月27日
早上8:0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
宁洱镇第二小学课程发展部
报名联系人
杨云贵老师()
四、相关要求
(一)我校实行“以宁洱镇(老凤阳片区)为主”招生。按照教育部、省、市、县教育行*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总体要求,制定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二)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开设重点班。(三)残疾儿童少年符合条件需要随班就读的,我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好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全部入学。
(四)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基〔〕1号)文件精神,做好学区内留守儿童建档立卡工作,与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使“留守儿童”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顺利完成学业。(五)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一项非常严肃的、*策性极强的工作,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做好动员、发动和引导工作,要严肃招生纪律,杜绝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第二小学
年5月20日
扫
码
关
注
编辑:李晓甜
监审:高俊明
文字提供:杨
云贵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