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财*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01年6月30日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进行个人账户年度结息。
为确保结息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准确,业务系统需要提前进行业务、资金清算等工作,由于今年6月30日恰逢工作日,故6月30日11:30起,我中心所有服务渠道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7月1日8:30起所有业务恢复正常。
特此公告。
END来源: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张馨予
监制:祝春霞艾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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