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务公开。住房公积金相关*策法规和市公积金中心所能办理的*务服务事项(归集、信贷、提取)的办理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渠道等要素,已经编制成《济源住房公积金办事指南》,并通过河南*务服务网、市公积金中心
二、规范缴存行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分为单位缴存和自主缴存两种方式,各单位对在职职工负有缴存义务;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在符合相关条件、申请资料完备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自主缴存。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及其他人事代理机构等单位,应当如实办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业务,不得采取“挂靠”等形式为不存在劳动关系或无合法代理关系的人员代开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违规缴存;不得为此类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为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便利;不得以盈利为目的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
三、广泛收集线索。工作人员应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提高识别代缴套贷行为的能力,严格审查公积金缴存和贷款提供要件,从日常的业务受理中发现相关线索。畅通热线等投诉举报渠道,请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关代缴套贷行为的线索,市公积金中心将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依法严肃处理。根据《济源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要求,对于涉及代缴套贷行为的单位或个人,除依法拒贷或追偿贷款外,将纳入济源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和济源市失信管理系统,取消其5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资格,并适时向全社会曝光。情节严重、数额巨大或超出管理权限的,将移交公安或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年5月28日
来源济源公积金。(声明:“济源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