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年度结息工作已于年6月30日完成。此次计息时间段为年7月1日至年6月30日,共为全市约万缴存职工账户结付缴存利息约8.9亿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财*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43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进行结息,并准确、足额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